疑放高利貸財務公司職員被「放生」 官質疑檢控醜陋
社會
發布時間: 2018/05/02 16:50
最後更新: 2018/05/02 16:50
9名女子被指使用虛假聘書,向財務公司借貸各2萬元,其後因擔保人失蹤,財務公司報警處理。9人各被控一項欺詐罪,案件早前開審時,辯方指財務公司涉嫌放高利貸,而控方疑「睇漏眼」沒有發現相關問題,並隨即向擔任控方證人的兩名財務公司職員發出免予起訴書,辯方認為控方涉「放生」罪責較重的財務公司職員,以指證罪責較輕的女被告,並申請永久擱置聆訊,指控方相關做法冒犯司法公義準繩,法官今直斥控方過早發出免予起訴書,指「呢個檢控睇落有啲醜陋」及「咁輕率放走最重要嘅話事人,好似玩玩下咁」。
法官又指,即使控方認為財務公司的盧姓持牌人難辭其咎,但如果對方早已潛逃,而兩名職員則因獲免予起訴而「攬上身」,最終或令調查沒有結果,並指「如果香港真係淪落到咁,真係好慘」。
法官現將案件押後至6月6日再訊,以待控方考慮是否檢控涉案的兩名財務公司職員等。
9民被告分別為康凱玲、梁麗兒、李小鳳、甄淑賢、袁宇敏、袁宇寒、曹結議、陳善兒及張可盈。她們各被指於2016年2月指5月期間,以虛假的聘書指自己受僱於亞洲夜總會,從而向聯合物投資有限公司借貸各2萬元並獲批。